贷:应收帐款
(四)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以后又收回的
1.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
借:应收帐款
贷:坏帐准备
同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2.未提坏帐准备的企业
借:应收帐款
贷:管理费用
同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五)应付帐款
1.企业发生应付帐款
借:原材料
燃料
库存商品
营业成本等
贷:应付帐款
2.偿付时
借:应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
3.预付有关单位结算款
借:应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
4.材料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等
贷:应付帐款
5.补付货款
借:应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
(六)应付工资
1.支付工资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2.从应付工资中扣还各种款项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付款
3.月份终了,对应发工资进行分配
借: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
贷:应付工资
(七)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及应付利润
1.应交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
其他应交款
2.应交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
3.应交的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
贷:应交税金
4.应交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
5.交纳各种税金
借: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6.补交的税金
借: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7.退回多交的税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
8.应付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利润
9.支付利润
借:应付利润
贷:银行存款
(八)其他应收款项
1.发生的其他应收款项
借:其他应收款
贷:有关科目
2.收回款项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收款
(九)其他应付款项
1.发生的其他应付款项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2.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三、存货
(一)购入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库存商品等
1.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存货
借:原材料
燃料
低值易耗品
物料用品
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应付帐款
2.已支付货款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存货
借:原材料等(在途)
贷:银行存款
收到存货后
借:原材料等(在库)
贷:原材料等(在途)
(二)领用原材料等各种存货
1.操作间、部门领用原材料
借:营业成本
贷:原材料
2.耗用燃料
借:营业成本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燃料
3.领用低值易耗品
(1)一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
领用时
借: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报废时,将残料价值冲减有关费用
借:原材料等
贷: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2)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
领用时
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分次摊入有关成本费用时
借: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报废时,将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冲减当期成本费用
借:原材料等
贷: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4.低值易耗品较多的企业可采用“五五摊销法”
(1)领用时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
(2)月份终了,按当月领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的50%计算摊销额
借: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摊销)
(3)低值易耗品报废时
借:原材料等(入库的残料价值)
低值易耗品(摊销)(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的50%减去残料价值
后的差额)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
5.领用物料用品
借: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物料用品
(三)发生的存货盘盈或盘亏
1.盘盈时
借:原材料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2.查明原因后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3.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等
4.查明原因后处理
(1)收回残料
借:原材料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应向保险公司或过失人收回的赔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4)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四)销售商品
1.取得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
2.期末结转销售成本
借:营业成本
贷:库存商品
3.库存商品采用售价进行核算的,应增设“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平时按售价结转成本
借:营业成本
贷:库存商品
月份终了,计算分摊本月已销商品实现的进销差价
借:商品进销差价
贷:营业成本
四、对外投资
(一)短期投资
1.企业购入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的股票和债券
借:短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2.购入的股票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支取的股利
借:短期投资
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3.收到发放的股利和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其他应收款
4.宣告发放的股利
借:其他应收款
贷:投资收益
5.债券到期收回本息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
6.出售股票和债券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出售损失)
贷:短期投资
其他应收款
投资收益(出售收益)
(二)长期投资
1.股票投资
(1)进行投资:
借:长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
借:长期投资
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款
(2)发放股利
a.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
借:银行存款等
贷:投资收益
b.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企业
如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借:长期投资
贷:投资收益
如为接受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投资
实际分得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投资
2.债券投资
(1)进行投资
借:长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债券利息
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
长期投资--债券投资
贷:银行存款
(2)债券应计利息,区别情况处理:
a.面值购入的债券
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b.溢价购入的债券
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按当期应计利息)
贷:长期投资--债券投资(按当期应分摊的实际支付价款中溢价部分Z)
投资收益(按其应计利息与分摊数的差额)
c.折价购入的债券
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按当期应计利息)
长期投资--债券投资(按当期应分摊的实际支付价款中的折价部分)
贷:投资收益(应计利息与分摊数的合计数)
(3)债券到期收回的本息
借:银行存款(本息合计)
贷:长期投资--债券投资(本金)
长期投资--应计利息(已计利息部分)
投资收益(未计利息)
3.其他投资
(1)进行投资
借:长期投资--其他投资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
(2)投资分利:
a.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b.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企业,其投资分利比照股票投资进行处理
(3)收回其他投资
借:固定资产
银行存款
贷:长期投资--其他投资
累计折旧
五、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安装时先通过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4.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
贷:实收资本(评估确认的价值)
累计折旧(帐面原价大于评估确认价值的差额)
如评估确认的价值大于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按评估确认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产
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长期应付款
租赁期满,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单位
借:固定资产(有关明细科目)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确定的固定资产原价)
贷:累计折旧(估计折旧)
资本公积(两者的差额)
7.盘盈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
贷:累计折旧(估计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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