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化肥用重油出厂价由每吨1320元调整为1285元。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由每吨3230元调整为3710元,调整后的具体水平见附表二。航空汽油(标准品)出厂价由每吨3720元调整为3535元,其他非标准品价格由石油、石化集团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五、液化气、灯用煤油、化工轻油、非化肥用重油价格,由石油、石化两个集团公司以调整后供军队汽油出厂价为基础,按照现行比价系数制定。计划内民用液化气价格按照计电[2000]40号有关规定办理。
六、以上价格原则上自2000年10月19日起执行。个别地方因安排地区差价等原因难以按期执行的,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决定,可适当推迟,但最晚不得超过10月20日。
七、石油、石化集团公司在调整汽、柴油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时,要抄送有关省级物价部门,调价方案要通过省级主要报纸向社会公开发布。
八、石油、石化两个集团公司要根据市场供求情况,积极组织生产、保证市场供应。各级石油公司对零售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发价供货;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
九、这次是今年以来第七次成品油价格调整,且柴油的调价幅度较大,各地政府和物价部门要继续做好长途客货运、渔业及农业价格矛盾的疏导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市场油价的监督检查,对擅自超价和变相加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据《
价格法》从严查处。各地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油价的监测,密切注意社会动向。省(市、区)物价部门10月19日至25日期间逐日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委。如遇异常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我委报告。
附:
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零售中准价格表
90号无铅汽油 0号柴油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北京市 3945 3895
天津市 3945 3895
河北省 3945 3895
山西省 4010 3950
辽宁省 3945 3895
吉林省 3945 3895
黑龙江省 3945 3895
上海市 3960 3900
山东省 3955 3905
河南省 3965 3915
海南省 4080 4020
广东省 4020 3960
其中:
深圳市 4240 4120
广西自治区4080 4020
宁夏自治区3950 3895
新疆自治区3530 3590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市3960 3910
南京市 3930 3885
杭州市 3960 3910
合肥市 3965 3915
福州市 3995 3940
南昌市 3965 3915
武汉市 3930 3880
长沙市 3960 3930
成都市 4150 4115
重庆市 4135 4080
贵阳市 4110 4045
昆明市 4140 4075
西安市 3930 3905
兰州市 3900 3890
西宁市 3900 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