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西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证监发字[1997]99号 1997年3月24日)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西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6200万A股发行方案的申请》(南证发[1997]第048号)及发行方案,山西省证券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山西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函》(晋证办函[1997]11号)收悉。经研究,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山西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A股)5580万股。发行期间(3天)冻结资金的利息,按企业存款利率计息部分归发行公司所有。
请你公司在山西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商深圳证券交易所,精心组织、稳妥操作,防止发行中的虚假申购,确保发行工作万无一失。发行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反馈表传真至我会发行部;7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将发行情况总结报告、验资报告、公证报告、申购配售磁盘报至我会发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