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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关于下发《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编表说明>》的通知

  (71)、106行≥或<108行
  (72)、107行≥或<109行
  (73)、108行≥110行
  (74)、109行≥111行
  (75)、98行≥或<110行
  (76)、99行≥或<111行
  由于以前年度应补而未补的税额、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滞纳金在本期内入库,故此会出现实际入库额大于、等于、小于应补数额。
  三、税务稽查机构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情况统计表(表三)。
  1、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在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2、暂停支付存款:是指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3、扣压查封财产:是指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4、提交纳税保证金:对本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令其提交纳税保证金。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清算;逾期未清算的,以保证金抵缴税款。
  5、强制执行措施:是指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6、扣缴税款:是指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
  7、拍卖:是指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
  8、阻止出境:是指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9、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指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99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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