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恢复到当日某一阶段数据的各种日间备份,保留到当日日终;日终备份保留一个月;月末及结息日所有数据文件备份保管两年;年终结转数据文件保管两年。
四、对日终备份、月末及结息日的所有数据文件备份应作到异地存放,存放环境应具备计算机数据介质存放条件,确保安全。要建立严密的交接、保管、使用登记制度,不得随意复制,确需复制或调用的,需经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同意。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各种磁记录,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五、人机并行阶段手工核算的会计资料列入会计档案保管。计算机打印的会计凭证、帐簿(含流水帐复核单)、会计报表和按规定备份的各种磁记录,仅作为验收时人机帐务核对的依据。
第十章 外汇会计电算化管理要求
一、外汇会计电算化软件开发由总行统一组织,各行不得重复开发和修改。软件开发和维护由总行国际业务部提出需求,计算机中心负责设计、修改。国际业务部和计算机中心共同组织验收。
二、软件对外保密。软件对外交流需经总行计算机中心和国际业务部批准。各行不得私自复制和转让。
三、设备的安装、调试由计算机部门负责,日常操作管理由国际业务部负责。
四、计算机使用场地的装修由计算机部门提出要求,交付使用后由国际业务部会计部门负责管理。
五、各级管辖行外汇会计部门应配备系统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1.熟悉外汇会计制度及外汇会计核算办法有关规定和手续,熟练掌握计算机核算基本方法、操作技能及管理要求。
2.督促检查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执行,协助计算机部门解决会计电算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辖内外汇会计核算软件正常运转后的应用与管理,指导操作员进行正常操作,负责向计算机部门提出新旧版本转换的会计核算要求。
4.根据业务开展和制度变更,对会计核算软件的日常维护提出业务需求,调试修改后的外汇会计核算软件。
5.对辖内外汇会计人员进行电算化知识辅导和培训,努力提高电算化水平。
六、国际业务部要建立具有相互制约的岗位责任制。分别设立系统管理、会计主管、柜台审核、输入、复核、综合、事后稽核等岗位。各岗位的人员配备,在满足下列要求前提下,可根据业务量大小采取一人多岗和一岗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