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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部分省市个体工商户子女教育研讨会纪要》的通知

  (二)正确分析认识个体工商户的现状、地位和作用,积极引导他们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不断克服自身弱点,发扬优势,提高素质,规范经营行为,这是正确对待其子女教育,采取正确教育措施的重要一环。
  (三)教育个体工商户子女同样是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的素质如何同样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改革开放使社会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发生变化,由于个体户子女所处的文化氛围、家庭环境及经济条件与其他青少年不一样,因此更应关心和加强对他们的教育。教育要从实际出发,重视特点,增强针对性。
  (四)个体工商户为社会的繁荣,为各地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适当措施,认真解决异地经商、流动经商个体户子女的入学问题。解除个体工商户的后顾之忧。
  三、与会代表认真分析了个体工商户子女的教育状况。
  改革开放为德育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对个体工商户子女品德的影响也产生了正负两个方面的效应。突出表现是:个体工商户子女由于受家庭环境的熏陶和影响,普遍有一定经济头脑,商品意识较强,并且具有一定的创业精神和竞争意识。他们善于人际交往,独立生活能力也较其他阶层的孩子强一些。同时应当看到,当前社会上泛起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思潮在他们身上反映比较突出。由于个体工商户整体素质不高,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较多,给其子女的教育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一是孩子辍学帮助其父母做工经商的现象有增无减;二是少数个体工商户忽视对子女的思想品德教育,致使子女厌学、弃学,胸无大志,社会公德、遵纪守法意识差;三是不重视管教,以钱代教,以钱代管,一味溺爱;四是异地经商的个体工商户流动性较大,其子女入学就读困难;五是由于世俗的偏见和个别个体工商户行为不检点的影响,有些个体工商户子女往往受到不应有的歧视。
  代表们认真地研究探讨了对个体工商户子女教育应采取的对策:
  (一)解决异地经商、流动经商个体户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问题要依照法规办事。各地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借读、多种方式办学等办法解决个体工商户子女入学问题。武汉市桥口区创办的“私立汉正街个体工商户学校”、湖南株洲市南区为改善投资环境,主动承担起外地个体工商户子女入学的任务,由区政府牵头,教育、工商、税务、个协等部门配合创办了“个体劳动者子弟学校”等做法都是值得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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