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资料:1.本年计划投资中切块安排数 亿元;
2.本年预计完成投资 亿元;
3.预计结转到下年工作量 亿元。
附二:
《技术改造投资年度计划安排情况季报表》填表说明
一、填报范围:
为省(部)一级下达的全民所有制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其中包括转发的上级计划。
国务院各部门填报直属企业项目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的省辖市填报地方企业项目计划(有计划单列市的省,计划单列市与所在省各报各的数,不要重复,计划单列市的数字单独上报)。
表内数字均为自年初至本季累计下达的计划数。比如,报第二季度报表时,须把第一季度已报过的下达数也加起来。
二、填报单位: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技改管理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的省辖市经委(计经委)。
三、受表单位:国家计委技术改造司
四、上报时间:季后十五日前。
五、上报时间:传真或邮政特快专递。
六、填表要求:
1.表式固定不得删改,如有补充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列;
2.表内指标除划有“……”的栏目外要填写齐全;
3.表中“一、二、三”大项都是互相独立的概念,互有交叉。如“续建项目”既包括“生产性建设(续建项目)”也包括“引进(续建)项目”。
4.“补充资料”第三季度以前(含第三季度)必须填报一次,其中:“本年计划投资中切块安排数”第二季度报;“本年预计完成投资”和“预计结转到下年工作量”第三季度报;
5.字迹清楚、工整,数字保留两位小数。
七、指标解释:
1.下达计划批次数:是指自年初至本季度止累计下达的计划批次数,以下达计划的文号为准,即一个文号为一批。
2.项目个数:是指下达计划中计划施工的(在建)项目个数,不包括前期工作项目;重复下达计划的项目只能计算一次项目个数,不能重复计算;技术改造项目是根据独立设计文件或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确定的,具体项目个数的计算以批准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