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2月24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4日)废止教育部关于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的安排意见
([84]教初字008号 1984年8月15日)
遵照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示精神,以现行
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为基础,并吸收部分小学教学改革的经验,现对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供各地拟订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时研究参考。
一、目前,我国小学学制为五年、六年并存。实行哪种学制,由各地按照各自的具体情况确定,防止“一刀切”。凡用五年时间能够完成小学教学任务的,就不要改为六年。各地接本通知后,不要不考虑具体情况、具体条件,盲目地向六年制过渡。
二、为了适应新时期总任务的需要,迎接新的技术革命的挑战,我国初等教育必须以“三个面向”为指导思想,积极进行改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安排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时,应在与现行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程度基本相同的前提下,注意研究解决如下问题: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少年儿童在德、智、体、美诸方面,更加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发展。
(二)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他们的能力。
(三)教育教学工作安排要留有余地,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小小学和幼儿园衔接的坡度。
(四)适应城乡的不同需要,照顾农村小学的特点,在教学要求基本相同的前提下,城乡实行两种教学计划。
三、当前初等学校教学改革的重点,应当首先研究如何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使少年儿童能够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要注意围绕这个重要课题,安排六年制小学的教学工作,并有计划地组织各项教学改革试验。
为了把学生从过重的课业负担和频繁的考试中解脱出来,教师布置作业务必要符合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作业的难易要适度、份量要适当,不要搞“题海战术”。各地和学校都要严格掌握,务求做到:一年级一般不留家庭书面作业,二、三年级每天的课外作业量一般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要切实保证小学生每天能有10小时睡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