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网上报送年检材料。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持证单位请于即日起(截止于2007年3月31日),登陆http://nianjian.chinacc.com.cn网址,详细查看填写说明后,按要求在网上分别填写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的“公司基本情况”表和“业务基本情况”表,并向部及业务备案的省局上传以下附件内容:
(1)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扫描件(包括:①正文和附页; ②特别规定事项;③年检情况记录表。许可证其他附件内容不需要上传);
(2)公司企业法人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3)涉及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的,还需要按网上要求填写并上传“接入信息情况表”。
2、通过邮寄方式报送书面年检材料。持证单位请于即日起(截止于2007年3月31日),通过邮寄方式分别向信息产业部和备案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送书面年检材料(要求每份材料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向信息产业部报送的书面年检材料包括:(1)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包括:①正文和附页; ②特别规定事项;③年检情况记录表。许可证其他附件内容不需要报送);(2)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4)通过网上已经提交的总部的“公司基本情况”表和“业务基本情况”表的书面件。
信息产业部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电信科研大厦308室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咨询中心 刘在东 邮政编码:100083
向备案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送的书面年检材料包括:(1)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含①正文和附页; ②特别规定事项;③年检情况记录表。许可证其他附件内容不需要报送);(2)本地(大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3)本地(大区)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4)通过网上已经提交的本地(大区)分支机构的“公司基本情况”表和“业务基本情况”表的书面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邮寄地址请见附件。(注:相关持证单位请在邮寄材料封面注明“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材料”)
(二)基础电信业务持证单位年检材料报送方式
基础电信业务持证单位请于即日起(截止于2007年3月31日)以书面方式向信息产业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送年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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