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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3.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举办亚太地区表演者版权和相关权研讨会。
  4.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举办“2007年国际版权论坛”。
  5.做好中美、中欧、中澳、中日、中韩版权保护合作项目。
  6.派员到美国版权局开展中长期工作交流。
  (四)加强商标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与美、日、欧盟三国(地区)商标注册机关加强交流合作,举办高层会谈。
  2.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举办地理标志国际研讨会。
  3.与美国合作举办中美商标注册申请热点问题研讨会。
  4.签订中美商标战略工作计划和中意2007年商标行动计划,加强与上述两国在商标领域内的双边合作。
  5.加强与国外商标注册机关的联系,加大我国商标在国外的保护力度。
  6.选派商标审查和管理工作人员赴国外学习交流。
  (五)加强专利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与美日欧盟等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知识产权机构举行高层会晤。
  2.与美日欧盟等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开展专家互访,派员参加培训班和研讨会,促进业务交流。
  3.派员赴国外大学法学院学习,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4.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机构和一些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合作举办知识产权研讨会或培训班,促进相互理解,提高政府和企业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水平。
  5.召开面向各国驻华使馆、驻华代表处、在华投资企业和商会的业务沟通会。

  八、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计划
  1.筹建公安机关重点联系企业名录,将国内知名企业与国外重点企业共同纳入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机制,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执法保障。
  2.增强加工贸易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
  3.适时召开国有大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以加快提高国有大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为重点,全面部署国有大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4.组织调研国有大型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有关情况,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国有大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
  5.采取自身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引导企业全面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加强队伍培训。
  6.推广企业知识产权操作技巧,促使企业大力增强创造、应用、管理与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灵活掌握各类知识产权策略与技巧,积极防范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7.对我国企业在国外的商标注册和保护情况进行调研,支持形成更多拥有自主商标、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8.通过执法打假保名优行动,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9.全面落实《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九、为权利人提供服务计划
  1.召开与外商投资企业定期沟通协调机制会议,听取权利人意见和建议,解决权利人反映的重大问题。
  2.推动和引导律师拓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在知识产权创造、使用、管理、保护等各个环节发挥好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
  3.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热线及网络服务平台。
  4.进一步完善商标审查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加快工作进度,着力解决商标注册周期不断延长、恶意申请、恶意异议、恶意转让等损害当事人商标利益的问题。
  5.做好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系统的三期建设工作,为实现商标网上申请的目标主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从而全面实现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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