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星火计划发展纲要
(1991--1995)
(1991年5月6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星火计划是一项依靠科技振兴农村经济的计划,是我国科技计划和国民经济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把科技星火撒向广大农村,指导八亿农民依靠科技振兴农业,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农村发展以科技为支柱的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进程。星火计划自1985年试点,1986年正式实施以来,至1990年底全国已安排各级星火示范项目27877项,总投资171亿元,其中:三项费用和各级财政投资占总投资的8.1%,银行贷款占37.3%,企业自筹资金占54.6%。完成14633项,新增产值339亿元,新增利税81亿元,创汇节汇30亿美元;开发和推出了100种适用于发展农村经济的配套技术装备,培训了650万名农民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星火计划“七五”期间预定的主要指标:即建立500个星火示范点,培训100万名农村知识青年和管理人员,开发100种实用的技术装备,已提前两年实现。同时,星火计划推动了各类星火技术密集区、区域性支柱产业、科技服务体系、技术产业集团、技术承包集团等农村新型组织的建立与发展,正在农村大地逐步形成燎原之势。星火计划持续稳定的发展对于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现代化道路具有深远的意义。因此,进一步深化实施星火计划,是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八五”期间,星火计划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大力加强农业,促进乡镇企业继续健康发展和深化改革的方针,遵照国务院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调整产业结构,增加有效供给,推动科技兴农。在“七五”的基础上,提高水平、扩大规模、促进联合、建立实体、完善服务。为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一、指导思想
1、继续把引导和推动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促进区域综合开发作为工作重点。
在“七五”期间已安排的示范项目以及星火技术密集区、山区、滩涂开发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配套、加强产业开发,建立服务体系,为引导和推动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发展和区域综合开发作出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