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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星火计划发展纲要(1991-1995)

  2、继续坚持为农村的综合开发服务。
  要在已有基础上,利用成套或配套技术,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综合技术开发,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并通过示范和引导,为农林牧渔及其加工业的增产增收、全面发展提供系统服务。
  3、增加技术含量,提高技术水平。
  继续吸收、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特别是动员和吸收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中企业向农村转移技术,与乡镇企业紧密结合,把相关的先进适用技术及装备配套组合,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不断提高星火项目的技术水平。各级星火项目均要达到相应级别的先进水平。
  4、远近结合,以经济效益为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八五”星火计划面向产业组织实施。继续按“短、平、快”的原则安排项目,发展“小、专、现、联”,增加后劲。项目的近期效益要同产业发展的长期目标密切结合,全面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5、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
  在星火计划的宏观指导和规划布局上,要根据不同地区在资源、自然条件及技术经济上的差异和不平衡性,对产业重点、技术水平、经营规模、实现目标、投资政策等,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
  6、积极引导中小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为农村经济的振兴服务。
  按照调整、整顿、改造、提高的方针,引导乡镇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改善经营,上质量,创名优,提高技术水平和效益水平。为农村支柱性产业的形成,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或骨干作用。
  二、“八五”总体目标
  “八五”期间,通过300个区域性支柱产业的实施和示范,使科技进步因素在星火计划的经济增长作用和星火项目的投资效益方面均有明显提高,并居于同行业先进行列。五年内星火计划将围绕300个重点支柱产业安排1500个技术开发示范项目,开发100种成套星火技术装备,培训500万名农村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推广100项成熟配套的星火技术,安排100项具有重要开发前景的星火预备项目,并在“七五”基础上抓好100个区域综合开发示范(星火技术密集区、山区开发及滩涂开发示范点等)。“八五”期间,各地区可根据星火计划总体目标和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一批省级及地市县级星火项目。
  三、星火技术的重点开发领域
  “八五”期间,星火计划按照有利于增加农副产品和短线产品的有效供给,以当地资源为原料的深度加工及综合利用,为大工业配套服务和增加创汇的原则,重点支持以下九个方面的产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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