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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部分地方电厂上网电价的批复》的通知
济南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部分地方电厂上网电价的批复》的通知
(济价格字[2006]104号)
山东明水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部分地方电厂上网电价的批复》(鲁价格发[2006]155号),审核批复你公司0.6万千瓦机组上网电价为每千千瓦时368元,现转发给你们,自2006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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