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服务业统计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行业发展和统计工作负总责,明确本部门综合统计机构和行业统计职能机构,明确综合统计负责人,充实统计力量,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必要的保证和支持,努力构建本部门完善的统计调查网络,尽快实现全行业统计。企业事业组织要设立统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统计人员,强化综合统计职能,协调本单位各职能机构的统计工作,要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完善统计报表的填报、审核、上报等制度,做到数出有据。各填报单位要根据有关统计、会计资料如实填报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切实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各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切实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客观的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实际。
要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严格执行制度、及时准确进行统计和上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问题较多、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要强化对部门统计人员和基层统计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使其准确掌握服务业报表制度和填报方法,保证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广泛开展统计法规、统计制度和统计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认真查处瞒报、虚报、拒报和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依法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附件:泰安市服务业统计工作部门职责分工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泰安市服务业统计工作部门职责分工
(一)统计局: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娱乐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证券业,管道运输业;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对各部门、各单位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进行监测和考核。
(二)农业局,农机办: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服务业,农业机械租赁。
(三)畜牧办:畜牧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