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交通局: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道路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
(五)邮政局:邮政业。
(六)人民银行:银行业,其他金融活动;提供财务决算资料。
(七)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业。
(八)建设局:城市公共交通业,房地产业中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活动,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环境治理业中的城市市容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及水污染治理,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
(九)科技局:研究与试验发展,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中的知识产权服务。
(十)气象局:气象服务。
(十一)地震局:地震服务。
(十二)国土资源局:测绘服务,地质勘查业。
(十三)技术监督局: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技术检测;提供服务业统计调查单位名录资料。
(十四)环保局:环境监测,环境治理中的危险废物治理和其他环境治理。
(十五)水利渔业局:水利管理业,农业服务业中的灌溉服务,渔业服务业。
(十六)林业局:自然保护,林业服务业。
(十七)教育局:教育。
(十八)卫生局:卫生。
(十九)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障业,职业中介服务业,中等教育中的技工学校教育,其他教育中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十)民政局:社会福利业,图书馆与档案馆中的烈士陵园、纪念馆,社会组织中的社会团体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提供服务业统计调查单位名录资料。
(二十一)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中的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二十二)文化局:文化艺术业(不含档案馆),新闻出版业,娱乐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中的音像制作、电影发行和放映,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的知识产权服务、租赁业。
(二十三)体育局:体育。
(二十四)财政局: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商务服务业中的会计、审计服务;提供财务决算资料。
(二十五)宗教局:宗教组织。
(二十六)人事局: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的职业中介服务,提供服务业统计调查单位名录资料。
(二十七)工商局: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的市场管理、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业;提供个体私营经济统计资料、服务业统计调查单位名录资料。
(二十八)国家税务局: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的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提供各项税收资料、服务业统计调查单位名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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