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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二)学校每学年要将当年本校体育课考核成绩汇总表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存档。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该校的体育课考核成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中考体育工作要公开、公正、透明、准确。学校全年的体育课考核成绩要在班级张榜公示,学生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评表要定期公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应现场公布。
  七、中考体育工作的几项具体要求
  (一)对执行本方案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应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学校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凡在升学体质健康测试中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学校和县(区),测试成绩作废,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组织复测,复测的一切费用由被复测的学校承担。
  (二)对不认真实施上述办法和规定,有渎职失职行为的学校或教育部门,则由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本方案自2007年新学期起在我省初中各年级实行,对不同年级学生采取如下过渡办法:凡参加2007年升学考试的学生,升学体育课成绩和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成绩按本学期测评结果(15分)加体质健康测试成绩(35分)计分;现为八年级的学生,升学体育课成绩和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成绩按三个学期测评结果(15分)加体质健康测试成绩(35分)计分;现为七年级的学生,升学体育课成绩和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成绩按五个学期测评结果(15分)加体质健康测试成绩(35分)计分。
  (四)收费标准按照原陕西省教育委员会、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对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陕教财函〔1997〕2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每生不高于6元。
  (五)全省统一使用“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登记表”(见附表3)
  此方案试行后,原《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同时废止。

  附表:1. 每学年体育课成绩与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转化标准
  2. 陕西省初中毕业生体质健康测试内容及标准
  3. 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登记表

  附表1:
  每学年体育课成绩与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转化标准

┌─────────────┬──────────┬────────────────┐
│    体育课综合分    │    等级    │   学年升学体育课考试成绩   │
├─────────────┼──────────┼────────────────┤
│     100-90分     │    A优秀    │     100-90分×3%     │
├─────────────┼──────────┼────────────────┤
│     89-75分     │    B良好    │      89-75分×3%     │
├─────────────┼──────────┼────────────────┤
│     74-60分     │    C及格    │      74-60分×3%     │
├─────────────┼──────────┼────────────────┤
│     59分以下     │   D不及格    │     59分以下×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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