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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利用存量资源、多渠道发展的原则,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全市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2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所,社区卫生服务站87所,主要由城市街道卫生院、一级医院、企事业单位举办的社会办医机构转型和二级以上医院延伸到社区主办,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参与,逐步形成以市、县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为中心、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三级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做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到医院,实现双向转诊,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居民提供优质、低廉、便利的医疗卫生服务。
  2.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加强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市传染病院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满足全市传染病防治需要,各县建成符合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的传染病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援网络,建成市紧急救援中心,各县依托县人民医院建立急救站,加强农村乡镇卫生院急救能力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市、反应敏捷的紧急救援体系。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做好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警与处置、疫情收集与报告、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等工作任务。市、县区分别建立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配备应急处置所需药品、器械和设备,强化队伍训练,保证在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拉得出、用得上。建立公共卫生物资和技术储备机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公共卫生物资和技术储备计划,建立储备物资数据库和专家库,资源统一调配使用。建立健全灵敏、高效、畅通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市、县区疾病疫情信息网络系统延伸到乡镇、村和城市街道、社区,做好公共卫生信息的搜集、分析、整理和预测,建成反应敏捷、信息畅通的公共卫生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做到乡镇卫生院与县区疫情信息系统的微机联网,村级有传递疫情和公共卫生信息的电话联系。
  3.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健康保障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筹资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埇桥区、泗县、砀山县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以及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覆盖面、参加率和受益水平;2008年,萧县、灵璧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全市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具有一定保障能力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并不断提高农民受益面与受益水平,逐步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建立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与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制度,对符合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条件的重大传染病病人,按规定给予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不断提高救治救助水平和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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