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推进社会化消防管理工作,提高防控火灾能力
(一)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一是进一步抓好城市社区消防组织、制度、宣传、检查、设施、档案建设等六项基本工作的落实。发挥城市社区警务室和居委会的作用,依托物业公司、小区综治队、社区群众等做好社区消防工作。对发生火灾事故和消防工作不达标的社区,不得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二是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大力加强镇村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村容村貌改造、镇村道路建设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切实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要在农村建立以建制镇专(兼)职消防队为主,村群众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要指导农村群众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切实提高农村群众识灾防灾能力。
(二)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各级政府要制订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积极组织“119”消防日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二是新闻媒体要把消防宣传作为一项公益性活动,免费为消防宣传提供平台。公安消防部门与新闻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利用各种媒体定期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制作消防专栏,普及消防知识,曝光重大火灾隐患,促进隐患整改,以火灾案例警示和教育广大群众增强防火安全意识。三是落实消防安全培训上岗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各相关单位要定期对员工特别是流动务工人员开展以“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和疏散人员”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建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长效机制。一是建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制度。各级政府要成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办公室,市政府职能部门、镇、街道办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动态管理。要组织经常性火灾隐患普查行动,对普查情况要逐一登记造册,每月上报普查整治工作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立即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政府挂牌督办等措施予以解决。二是建立和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有奖制度。要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举报受理单位和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地址,鼓励群众和社会各单位从业人员举报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和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