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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
(赣市府发[2007]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市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集团、大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发展资本市场、推进企业上市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市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对做大做强我市优势产业,解决“资金从哪里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增加税收、促进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加快我市企业上市,有利于企业在发展中利用资本市场获得长期稳定的资本金,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推进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 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加快企业全面升级。对提升我市对外形象、提高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进入了繁荣与迅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企业上市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根本性改革,环境更宽松,特别是中小企业板的设立和创业板、三板的即将开通,对推进企业上市迎来了最佳机遇期。就我市来说,已经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优势的企业群体,只要充分发掘和培育,这些企业就有优势进军资本市场。但我市在培育和推动企业上市工作上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1997年首只股票成功上市后,至今已有10年没有新企业上市,全省31家上市企业我市只有1家,与各地竞相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态势形成明显反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认清形势,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抢抓机遇,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经济发展水平。

  二、充分挖掘和加快培育上市资源

  1、科学规划,明确目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规精神,摸清我市企业情况,按照“培育一批,储备一批,优选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梯次推进原则,研究和制定我市企业上市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力争从2008年起,每年有1-2家企业上市,5年内有8-10家企业上市。上市企业户数和募集资金总额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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