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全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切实把好源头安全关。

  1、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掌握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安全行车情况,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不漏登,不漏管。要通过统一的登记卡,将车辆和驾驶人有关信息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2、进一步健全监管网络。落实省际卡点9座以上客运车辆 “逢车必查”制度,严把车辆出入关。各地要根据重点车辆管理的需要,增设若干个相对固定的联合执法检查点,形成监管网络,对安全隐患未消除的坚决不予放行。要进一步落实客车超员、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有奖举报制度,监督交通违法行为。

  3、严格驾驶人考试和“三关一监督”制度。公安部门要严把驾驶人考试关,进一步把驾驶人夜间考试、异地交叉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标志”等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监管重点前移、关口前移、预防在先。各级交通部门要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加强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监管责任。

  (三)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大舆论监督力度。

  要认真组织实施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交通事故的特点,以重点车辆驾驶人、驾龄3年以下的驾驶人、公路沿线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法制、事故警示、交通知识教育。专项行动期间,有关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专门设立“事故警示栏目”,对机动车驾驶人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公开曝光和点评,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文明执法。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平安衢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具体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意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制定方案,统一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强化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的意识,既要防止“不作为”,又要防止“乱作为”和“三乱”现象发生,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