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县、乡政府要成立集体林权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逐级签订改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采取包乡、包村的办法,将改革任务分解到村、到山头、到地块。林业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林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财政、发展改革、劳动保障、交通、农办、税务、农村信用、民政、宣传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支持,形成合力,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坚持政策引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把宣传发动作为第一道工序,并贯穿林改工作的始终。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大对林改试点工作的舆论宣传引导,及时反映改革动态和经验成果。要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改革、参与改革,营造共同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因地制宜制定改革实施方案,要尽可能考虑各方面因素,完善改革的配套政策、工作方法和应对措施。要明确改革程序,统一技术标准,严格规范操作。
(三)保障林改经费,落实工作人员。试点县人民政府要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经费,改革经费要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履行职责。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办法,对完成林改后的集体公益林进行补偿,为顺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创造良好条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和社会性很强,需要一支懂政策、业务精、作风实的骨干队伍。试点县要抽调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的同志组成工作班子,专职从事林改工作。同时,要落实工作人员责任制,建立责任跟踪和过错追究制度。
(四)坚决维护稳定,确保工作质量。要把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改革第-线,及时了解掌握改革工作的发展动态,及时指导帮助县、乡基层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的关系,严禁违规操作。要加强信息沟通,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县集体林权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对试点情况进行指导抽查,防止林改工作走形式、走过场,确保改革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