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改造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政策法规,加大淘汰小造纸(纸浆)、小水泥、小建材、小炼焦、小炼(轧)钢等落后生产能力;2010年要关闭年产3万吨以下小煤矿,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按照淘汰关停、限期整改和技术改造升级三种类型区别对待。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此项工作由市经委牵头,市煤炭工业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配合)
(三)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战略,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经济转型,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经济发展路子。发挥科技部门和科研机构作用,积极引进世界最先进科技成果和前沿技术,加快发展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高技术产业;按照技术先进、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要求,上一批大项目,建一批大企业,加快发展煤电化能源基地和优质绿色食品基地;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变线性发展为环形发展,变废为宝,吃干榨净,加快发展以生产、生活废弃物和再生资源为依托的循环经济产业;努力构造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等一体化等生产服务体系,加快发展面向生产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同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优化产业结构,达到经济总量增长单位GDP能耗不增加。(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市科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全面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按照国家《“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抓好以下重点节能工程,保证“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的实现。一是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重点抓好鹤矿集团工业锅炉改造,市水泥厂、鹤矿水泥厂窑炉达标改造等项目的建设。二是区域热电联产工程。抓紧建设鹤矿集团煤矸石热电厂和市热力公司三期工程。三是余热余压利用工程。重点抓好绥滨北国啤酒余热利用等项目的建设;四是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重点抓好年产120万吨甲醇项目、生物柴油等项目的建设;五是电机系统节能工程。重点抓好鹤矿集团电机节能、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电机节能和地方小煤矿电机节能项目。六是能量系统优化工程。重点抓好鹤矿集团电网供电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和鹤岗电业局电网节能改造项目。七是建筑节能工程。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小区,推动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示范工程;八是绿色照明工程。在政府机关、学校、宾馆饭店、商厦超市、大型工矿企业、医院、铁路车站、城市景观照明及城市居民小区等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市直机关率先更换节能灯;九是政府机构节能工程。从严从紧配置办公设备。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抓好机关节电、节水工作。大力实施政府节能采购,绿色采购。强化政府机构的建筑节能,凡新建或改造的办公建筑必须采用节能材料及围护结构。十是节能监督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重点抓好市节能监督站和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的建设。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见附件1。(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办牵头,市工程咨询公司等相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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