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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以查处虚假申报行为为重点规范药品研制行为。

  1.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并建立和完善行政区内生产药品品种信息档案。组织申报人自查自纠,协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注册申请专项抽查,对弄虚作假行为依法查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布。按审批权限开展一类医疗器械注册清理工作,重点清理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违规审批的产品;加强医疗器械产品在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临床研究评价、产品说明书等重点环节的审批要求。

  2.开展药品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各药品生产企业对已经获得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或者拟生产的品种是否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药品标准是否可行等情况进行自查,严格执行药品标准规定。

  (二)以全面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为重点规范药品生产行为。

  1.全面检查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情况。以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和原辅料购入、质量检验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以注射剂生产企业、近期被举报的企业、国家药品质量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强化日常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药品GMP认证标准重要项目的,提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2.强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全面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对本地区内有投诉、举报、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严重违规生产的企业,提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三)以整顿市场流通秩序为重点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行为。

  1.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全面清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主体资格,坚决打击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出租(借)许可证和批准证明文件以及零售企业出租(借)柜台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及购销记录不完备等违规经营行为。

  2.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渠道,加强对疫苗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继续整治“一药多名”,开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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