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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事局2008-2010年本溪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2.围绕本溪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全面开展更新知识在职全员培训。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按照省人事厅确定的培训主题,在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中普遍开展以能力建设、科学素质教育、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知识、知识产权、廉洁从政、危机管理、政务礼仪、人口与生态建设、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减排等为主要内容的更新知识全员培训,每人每年集中或脱产培训不少于12天,充分保障广大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公务员知识结构,着重使公务员提升知识层次,开阔视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健康素质和综合能力,提高公务员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本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本领,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本领和善于学习、调查研究、自主创新的本领,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统一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将相关培训内容列入教学计划,确保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职更新知识培训任务落到实处。
  3.重点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启动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2010年底前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机关公务员要轮训一遍。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公务员的培训工作。根据基层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依法行政、加强村镇街道规划、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水平等重点内容,探索基层公务员培训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逐步建立我市基层公务员培训的新体系,为基层公务员的成长创造良好条件,为促进我市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4.认真实施初任培训。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接受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初任培训要突出适应性,着力提高新录用公务员尽快适应机关工作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培训重点是各级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公务员的地位和作用、公务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公文处理以及初任公务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5.突出抓好任职培训。晋升处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需接受任职前的培训,确有特殊情况的,须在任职后一年内接受培训,任职培训要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在新的职位上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素质能力和知识技能。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
  6.大力强化专门业务培训。按照公务员队伍专业化要求,根据公务员承担的职责任务,以部门、单位为主,对公务员进行专业培训,培训时间视需要确定。通过培训,使公务员能够及时掌握与工作领域相关的最新专业理论、信息、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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