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信息产业办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推进和指导工作,具体任务是:
1、负责拟定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的编制提供指导;
2、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平台和政府网站建设,为各地、各部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支撑和技术支持;
3、负责组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4、在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基础上,汇总、编制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市监察局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
《条例》的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具体任务是:
1、自2008年起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项目;
2、拟定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有关制度,并组织考核评议和监督检查;
3、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
市国家保密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具体任务是:
1、根据
《条例》规定,对各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进行指导和管理;
2、依法确定全市各行政机关单位不明确或有争议的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
3、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和查处。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督促
《条例》的实施,对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具体任务是:
1、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加强对
《条例》的学习培训和考试;
2、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做好
《条例》的配套制度建设;
3、加强对
《条例》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