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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佳木斯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日

  佳木斯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民工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06〕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佳木斯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农民工重大政策,为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研究确定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定期向省相关部门汇报,向各县(市)区、各部门通报全市农民工工作情况。
  二、联席会议组成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市农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建设局、市文化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佳木斯市中心支行、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和市妇联共29个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孙伟经同志任总召集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佳同志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由一名副处级领导担任成员。因工作需要调整联席会议成员时,由所在单位提出调整意见,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委书记金明同志担任,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科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一名干部为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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