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制定和实施《深圳市城市与建筑设计标准与准则》,进一步丰富和优化城市公共空间内容,创造宜人的城市环境。加强人口管理,进一步推行居住证制度,不断提升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进一步改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以更大力度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城市街景、户外广告、照明设施、沿街临时设施的整治和美化,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整体面貌。加大对大鹏所城、客家民居等历史街区和传统建筑的保护力度。开展城市执法工作标准化和队伍建设专业化建设行动,加强城管综合执法的规范化管理,完善执法监察运行机制,全面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着力实施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行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的管养分离制度和市政设施管理一体化进程,加快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增强城市发展潜力。加大查违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违法建筑增量,确保实现"零抢建"目标。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城管系统,加大网格化管理覆盖面,全面提升提高城市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
16.坚定不移地推进特区内外均衡化协调发展。以加快推进光明、坪山、龙华、大运等四大新城以及大鹏半岛和西部滨海等东西两翼地区的开发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特区外整体城市化水平。加大特区外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高水平规划建设特区外各类配套设施,加快城市轨道交通、高快速干线路网等交通设施的建设步伐,加强各组团中心之间的快速公交连接,强力推进市政管网建设,充分发挥城市基础设施对特区内外协调发展的引导和整合作用。全面加大城市更新力度,结合重点园区开发、产业集聚基地建设和传统工业区整合,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和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的升级改造和功能置换,进一步缩小特区内外、城中村内外的差距。
五、以提升民生净福利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社会建设,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与民生幸福
17.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完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推进特区外教育标准化建设。适度增加基础教育优质学位供给,加快推进寄宿制高级中学建设,局部缓解中小学尤其高中学位紧缺的状况;加快南方科技大学、大学城、深圳大学扩建、深圳大学医学院、深职院二期、信息学院新校区、高技校和市技校新校区等项目的建设步伐。继续推进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市疾控中心迁址重建、第三人民医院和滨海医院、儿童医院、心血管医院等公共卫生项目的建设,重点抓好特区外公共卫生项目的建设,促进我市卫生公共服务的均衡化发展。继续实施固本强基社区建设计划,进一步推进社区管理场所和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增加社区文体设施活动面积,全面推动计生、人口管理、医疗、保健、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服务进入社区。加快推进残疾人康复中心、儿童福利院、基层社会保险征收站、青少年活动基地等项目建设,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条件。
18.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居民安居乐业。以提高民生净福利水平为核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完善就业再就业长效工作机制,力争率先成为充分就业城市。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进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为外来务工人员求职创造更为良好的环境,促进公平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推进全民医保工作,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并重的工伤保险体系,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险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险服务水平。加快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着力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完善监管机制,推进楼市的健康稳定发展,加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用房的建设力度。加大疾病防控力度,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的监管效能和水平。加强劳动关系调整,严格执行《
劳动合同法》,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执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制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若干规定。认真落实《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切实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加快发展社会福利,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逐步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快构建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在全面落实"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跨部门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加快《深圳市社会救助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整合各种救助资源,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建立第二条保障线,制定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的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建立分类救助、专项救助的长效机制,完善残疾人、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和家庭暴力的救助管理制度。大力发展慈善和捐赠事业,建立健全社会帮扶体系。继续推进"同富裕工程"。以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为动力,深入发展新形势下双拥共建工作,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