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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七、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县域突破,全面加快县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提高乡镇企业、家庭工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水平,努力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和返乡创业环境,帮助农民通过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收入。普遍建立乡镇劳务输出服务平台。加快县乡农民工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速度。扩大“阳光工程”培训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整合城镇教育培训资源,开办农民工课堂。

  八、狠抓农田水利建设。结合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强以内涝治理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全面实施大中型排涝灌溉泵站更新改造,完善防洪排涝减灾体系。继续实施治淮工程,全面完成14项治淮骨干工程,启动淮河湖洼地治理、一般堤防加固和行蓄洪区调整改造等治淮新三项工程。编制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开展重要支流综合治理和中小河道的疏浚。编制完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增加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将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和小型排涝设施建设纳入补助范围。坚持把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相关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投入,用三年多时间基本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启动实施新一轮江淮分水岭易旱地区综合治理开发。

  九、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耕地保护。高度重视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把治水与治污结合起来,统筹纳入淮河流域综合治理范围,加大淮河流域污染防治力度,启动实施巢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开展巢湖、淮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开展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与开发,完善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加大投入,认真实施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和自然生态保护工程。省财政安排4221万元,支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山区综合开发。积极推进以非粮作物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能源研究和开发,认真实施国家林油一体化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建设示范项目。推广循环农业、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加快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区建设。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投入中,切块安排基本农田整理、灾毁复垦和耕地质量建设等专项资金。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土地治理项目配套资金由省财政安排。今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78亿元,支持粮食主产区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建设高标准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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