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中,要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一是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组织人事、国企监管、财政管理、政府投资以及管权、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二是抓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教育医疗收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三是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监督制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转变作风等方面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点,哪个领域、环节和方面的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好哪个领域、环节和方面的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各具特色、切实可行、严密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三、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总体安排和实施步骤
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2月中旬开始到3月底基本结束。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明确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省里将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第二阶段:健全制度。从4月开始到10月底基本结束。主要任务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现有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和清理,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针对腐败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制度创新;针对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贯彻执行制度的有效措施。5月和9月,省里将分别召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推广加强制度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从11月开始到12月底基本结束。主要任务是,各地各单位对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市和省直各单位要向省委、省政府、省纪委报送总结报告。年底前,省里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和省直重点单位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印发检查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