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加强基层体育设施建设,30个县(市、区)基本完成新“四个一工程”,50%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建成体育活动中心,100%的行政村建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年度全国最高水平比赛成绩保持前列。 (省体育局)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和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认真组织迎奥运系列主题活动,精心编制奥运火炬江苏境内传递方案。31个县(市、区)完成或基本完成新“四个一工程”,74%的城市街道和73%的农村乡镇建成体育活动中心,100%的行政村建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中获得28枚金牌,位居全国前列。
(九)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43.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和谐村庄、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等创建活动。组织30场次以“新农村、新文化”为主题的乡村巡回演出活动。 (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厅、民政厅、建设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各级文化部门通过举办以“同享知识、共建和谐”等为主题的系列少儿文艺活动,进一步丰富青少年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推进广播电视精品建设,全省动画片、少儿频道、少儿节(栏)目多次受国家表彰。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组织捐赠2万余册图书进军营、学校、煤矿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向青少年推荐“百种苏版优秀图书”。各地相继出台和谐社区建设意见,建立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拟定《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评价总则》,对100个和谐示范社区进行表彰。省文化馆组织35场次以“新农村、新文化”为主题的乡村巡回演出活动。
44.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实施《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居民自治等社会自治功能。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省司法厅、监察厅、民政厅、民委、宗教局)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方案,出台农民工、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全面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经验受到司法部肯定并在全国推广。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209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94个社区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00个村为“管理民主示范村”。全省建立各类法制学校22453个,设立37420个固定法制宣传橱窗、245个电视专栏;法制讲师团成员8380人,法制宣传志愿者93583名,专业法制文艺团体74个。96%的村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98%的村建立民主理财制度,80%的村完善反馈机制,群众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满意率达80%以上。扶持民族聚居地方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组团参加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项目运动会。认真学习贯彻《
宗教事务条例》,制定出台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意见。
45.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建立个人联合征信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出台《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南京、苏州城市信用试点和常州、盐城中小企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省经贸委、金融办、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南京分行)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召开诚信江苏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诚信江苏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化总体方案,重点推进省公共信息中心建设。《
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已下发实施。依托银行信贷征信平台,累计为26.6万户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档案,4853户中小企业获得270亿元银行信贷支持。南京市开展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建立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出台《政府公共管理中使用信用产品试行办法》。苏州市提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三步发展”目标规划,编制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常州市举办各类企业信用管理培训952期5400余人次,培育发展信用企业3098家。盐城市进行首批10户信贷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入库中小企业近2万家。
46.加强平安江苏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和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现行命案和主要刑事案件破案率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依法表达诉求的机制。 (省公安厅、司法厅、安全厅、信访局)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县乡两级调处中心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纠纷37.1万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135起。市、县公安机关全部组建巡防专业队伍,每天投入巡防警力1.8万名、保安4万余名,75%以上行政村建成警务室。全省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65万起,现行命案和主要刑事案件破案率分别达96.2%和89.1%,在全国打击刑事犯罪综合考核中连续三年保持第一。受理矛盾纠纷39.75万件,调解成功35.89万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3240件,其中24028件得到妥善化解。建立重要信访情况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130人进行诫勉谈话,4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建成省、市、县三级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部门联合接访。进行“网上信访”试点,平均每月受理来信180件。
47.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确保不突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安全控制考核指标。 (省安监局)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7263起、死亡6644人,同比分别下降36.04%和12.97%,死亡人数占省控制指标87.1%。
(1)认真做好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淘汰违法化工生产企业,推动化工生产企业向化工集中区域集中。严格化工生产企业市场准入,严格产业准入、安全准入和环保准入门槛,严格规范从业人员资质要求,努力消除安全和污染事故隐患。 (省经贸委、环保厅、安监局)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制定《关于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关闭企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全省性的化工整治大检查。全年累计关停小化工生产企业2713家,占年度计划的123.5%。开展化工集中区清理确认工作,初步确认54个化工集中区。制定2007年全省工商业结构调整目录,禁止苏北地区新建5000万元以下化工项目。加强化工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规定未经培训不得上岗操作。
(2)扎实做好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保障干线航道安全畅通,坚决杜绝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巩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加大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力度,加强农村道路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监管,全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上年下降1.68%以上,机动车万车死亡率下降0.5个万分点。 (省交通厅、公安厅、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