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冀学斌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陆 彬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玉宝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玉林 市纪检委常委、监察局局长
巴崖尔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局长(常务副组长)
成 员:罗瑞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包志强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进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 波 市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周贵卿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负责全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巴崖尔(兼),副主任周贵卿(兼),成员从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和市监察局抽调。
三、工作内容
此次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检查内容涉及时间范围为,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㈠整治“以租代征”行为。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
㈡整治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行为。重点查处现有已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擅自突破国土资源部门核定的四至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行为。
㈢查处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
㈣清理整治“未批先用”行为。重点清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先行动工建设的行为。
㈤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
㈥对全市清理闲置土地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查处。
四、时间安排
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统一要求,此次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㈠自查清理阶段(2007年9月15日至10月10日)。召开全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农垦局,要根据市关于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要求,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并将领导机构和联络员上报至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地还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部署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工作。全面查清问题后,要统一登记填表(表格见附件),并将清理结果汇总报至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