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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职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通知

  这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中,市政府从实际出发,对行政许可事项比较多,原内设机构业务独立性比较强,以及中层领导职数较少的部门,适量考虑增设内设机构和增核中层领导职数。批准增核中层领导职数的部门必须做到专职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未增设内设机构和未增核中层领导职数的部门要积极调整部门力量,配优、配强、配全行政许可职能处室负责人。
  五、充分发挥部门行政服务处处长(副处长)或窗口负责同志在窗口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为全面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市编委批复增设部门行政服务处并增核处长职数的,处长必须进入中心窗口工作;批复增挂行政服务处牌子与其他处室合署并增核副处长职数的,负责行政许可工作的副处长必须进入中心窗口工作;批复增挂行政服务处牌子虽未增核领导职数,由部门任命的一名负责行政许可工作的副处长必须进入中心窗口工作;批复增挂行政服务处牌子,合署的原处室只有一名中层领导职数,部门内部又难以调剂的,应明确该处一名公务员并充分授权负责部门行政许可工作,进入中心窗口开展对外服务。为增强其责任意识,部门可与中心共同聘任为窗口岗位主任,给予适当岗位津贴,但不作为职级晋升依据。各有关部门原已有一个内设机构履行行政许可职能的,比照上述原则执行。
  行政服务处处长(副处长)或窗口负责人在中心窗口工作期间,实行双重管理,业务工作上接受部门领导和指导,服务行为和日常管理接受中心监督和考核。各有关部门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派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特别要充分考虑到窗口工作的艰辛和责任,在原单位的福利待遇一律享受,有条件的可给予适当倾斜。
  六、行政许可事项必须集中到行政办事服务中心
  各有关部门在行政许可职能归并调整以后,应将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中心窗口办理。市政府将公布第三批进入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到年底前,要实现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办理的工作目标。对于尚未在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设立窗口而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较少的,经市政府同意,可以由中心综合窗口代为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不涉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完全属于程式化的行政许可事项可以通过部门聘用和委托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方式,由窗口直接办理,及时反馈,部门定期进行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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