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作创新加强党委系统信息工作的意见


  二类单位为: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市委保密办、市委党校、市档案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法制办、市民委、市体育局、市地震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供销社、市创新办、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市驻京联络处、市驻沪联络处、市驻穗办事处及江汽集团、马钢(合肥)公司、长丰县岗集镇等信息直报点。

  具体条件是:

  (1)有承办信息工作的职能科室和专(兼)职信息员;

  (2)信息处理手段较为先进,能通过市政务平台或电子邮件报送信息;

  (3)全年无迟报、漏报紧急重要信息情况发生,认真完成市委办公厅信息处约稿;

  (4)全年上报信息采用得分一类单位前20名、二类单位前10名。

  3、优秀信息工作者

  表彰对象为各地各部门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基本条件是: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敏锐;

  (2)热爱信息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有较强的信息采编、综合和调研能力,报送信息量较大、采用率较高;

  (3)所在单位原则上应为信息工作优胜单位和先进单位。

  优秀信息工作者名额分配:原则上获得信息工作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各推荐1名。设机动名额若干。

  4、优秀决策信息

  (1)市委办公厅开展信息有奖竞赛活动,评选优秀决策信息;

  (2)评选依据为当年度被中办、省市委办公厅信息刊物采用,且对领导决策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信息。

  5、考评工作每年进行1次,所有奖项均以市委办公厅名义表彰。

  六、建立信息编报品评制度

  市委办公厅信息处每年组织开展1-2次信息报送单位信息编报工作的品评。

  (一)成立品评小组:组成人员由市委办公厅信息处、有关方面专家、优秀信息员等组成。

  (二)品评的主要内容:《目录》及目录信息编报情况,有无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要信息现象,信息编报的文字水平以及对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有无参考价值等。

  (三)品评单位选择的原则:由品评小组按照不同类型单位,随机确定。

  (四)品评结果处理原则:品评结果优秀者,通过《信息摘报》等方式予以通报表扬;对未按期按质按量报送《目录》、编报目录信息,或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要信息的,在年度考评中,按照第三条第三项处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