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农业和农村工作目标责任制优胜单位和达标单位的通报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农业和农村工作目标责任制优胜单位和达标单位的通报
(政函[2008]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农业部门按照“抓发展、抓重点、抓落实”的要求,以“项目建设年”为载体,狠抓工作落实,全市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粮食产量再创新高,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畜牧业发展势头强劲;林业经济成效显著;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建设现代农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各地、各有关部门2007年度农业和农村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市政府决定对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等9个优胜单位、通化县人民政府等14个达标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工作,为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再立新功。市政府号召,各地、各部门要以受到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学习他们重实效、抓落实的优良作风;学习谋发展、争上游的进取意识;学习高起点、求突破的创新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农业和农村工作目标责任制优胜单位和达标单位名单

二OO八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2007年度农业和农村工作目标责任制优胜单位和达标单位名单

  一、农业农村工作
  (一)优胜单位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辉南县人民政府
  (二)达标单位
  通化县人民政府
  柳河县人民政府
  集安市人民政府
  东昌区人民政府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
  二、森林防火工作
  (一)优胜单位
  集安市人民政府
  通化县人民政府
  柳河县人民政府
  辉南县人民政府
  (二)达标单位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东昌区人民政府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
  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辉南森林经营局
  三、牧业经济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