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恢复医疗卫生基础设施。4月份前完成卫生院、卫生所房屋抢修工作,10月份前完成房屋重建工作。以上工作由市、县卫生局,相关县乡两级政府负责。
七、加快恢复旅游基础设施。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安排、分清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全力以赴组织抢修供电、供水线路和通讯设施,确保景区正常的生活、接待用电、用水和道路的畅通,力争在五一节前景区全面恢复正常营运。以上工作由市、县旅游局,相关县政府、景区管委会负责。
八、加快恢复林业生产。根据不同受害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分门别类采取相应措施,逐步开展林业灾后恢复重建,争取3月底前完成受损房屋哨所修建,4月底修复受损的林区道路和竹山灌溉设施;6月底前完成50%重度受损林木的清理,12月底前全面完成重度受损林木的清理,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受损林木的清理;受损林木清理后,争取在当年或次年完成造林更新和补植套种。以上工作由市、县、乡(镇)林业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区管理单位、各山场经营主体、相关县乡两级政府负责。
九、加快恢复农业生产。加大补苗、育苗力度,及时改种,增加春季蔬菜的生产量和供应量,争取2月底3月初完成损毁蔬菜大棚重建;2月中旬至3月初,完成缺株园补植、补接、受冻树的修剪;3月中旬至3月底,施好春肥、中耕松土;4月至11月,加强补植园、修剪后果园的夏季整形修剪和果园的正常管理;2009年12月,争取中冻园产量恢复至冻前水平;抓紧灾后受损的病虫测报点、测报灯抢修维护,3月底前抢修完毕。以上工作由市、县农业部门,相关县乡两级政府负责。
十、加快恢复畜禽水产生产。及时补栏、补苗,全市计划调进禽苗10万羽,鱼苗500万尾,做好能繁母畜、禽的培育,争取在6月底前恢复灾前生产规模;加强监测、消毒、免疫和冻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严防灾后疫情蔓延;组织、指导业主修复生产设施,3月底前修复倒塌圈舍4.5万平方米、保温棚3000平方米和引水沟渠1765米。以上工作由市、县畜牧兽医水产部门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县乡两级政府负责。
十一、加快受灾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把灾后重建与新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旧城改造结合起来,组织群众尽快恢复重建住房,简化手续、特事特办,确保组织领导、救灾资金、协调服务、工作责任到位,3月中旬前完成选址和规划设计,3月底进入动工兴建,4月底前完成损坏房屋修缮,6月底前完成重建任务,7月底受灾群众搬入新居。以上工作由市、县民政、建设部门,相关县乡两级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