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业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电〔2008〕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重建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全市农业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各项工作,实现全年农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正确分析和把握形势,切实增强抓好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元月中旬以来,我市出现了近50年不遇的大范围降雪和强降温天气,给全市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和影响。据不完全统计,灾害使全市27.3万人受灾,共造成农业直接经济损失7.06亿元。其中日光温室受灾8.42万亩,成灾7.41万亩,倒塌温室199座,损失5.6亿元;因冻死亡畜禽7.49万头(只),倒塌圈舍168间,损失1250多万元;受灾水产养殖面积4752亩,损失鱼种和成鱼286吨、396.85万元;农村供水设施发生灾情81处,损坏各类供水管道216.8公里,灌溉排涝设施损坏建筑物1779座、渠道412公里,损失4402.4万元;退耕还林成灾面积50多万亩,特别是2007年秋季补植补栽的幼苗全部被冻死,损失8950万元。灾情发生后,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迅速行动、全力抗灾,广大农民群众不等不靠、自强不息,采取了一系列抗灾自救措施,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目前,正是灾后恢复重建和春耕备耕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抓好农业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的重大意义,正确分析和把握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抗大灾防大灾思想,以抗灾减灾保粮增收为中心,坚定信心,不误农时,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做好农业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抓好抗灾减灾和春耕备耕生产
当前,农业抗灾减灾和春耕备耕生产工作十分繁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尽快恢复灾后农业生产,确保早春蔬菜、夏季粮油和全年农业丰收,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㈠切实加强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受灾地区要把灾后恢复生产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完善灾后生产恢复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引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尽快修复受损农业生产设施,抓好种子种苗生产及调剂供应和次生灾害防控工作,全面开展灾后重建和生产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