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预备技师
全日制:主要招收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且职业(工种)对口的技工学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学制1-2年。
允许招收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四年一贯制预备技师班。
业余学制班:招收具有高级职业资格在本职业工种任职年限满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人员。学制1年。
3、技师
业余学制班:招收对象是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在本职业工种任职年限满2年以上。学制1年。
职业资格培训班:招收对象主要是企业在职职工中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符合国家规定,并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人员。具体要求按相应职业工种技师国家职业标准执行。
四、招生、报名和录取
(一)招生计划
为统筹全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各技工教育院校须按规定要求编制当年招生培训计划,报经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证件:本人户口、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正面照片6张。
2、报名地点: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设定。考生可到招生院校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和索取相关宣传资料。考生和院校可登陆自治区劳动保障网(http://www.nxlss.gov.cn)及时了解招生公告内容,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其他招生用表。
3、报名时间:全日制班分春秋两季招生,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业余学制班和职业资格培训班实行全年招生,报名时间以招生院校招生简章为准。
4、报名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组织入学考试的费用减少40%。军烈属家庭的成员、残疾人家庭的成员、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人员、农村特困家庭的成员凭相关证件减半收费。
(三)录取办法
采取招生各院校自主招生,由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统一注册、录取的办法。具体程序是:
1、招生院校上报年度招生培训计划,经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向社会发布。
2、招生院校到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招生简章审批备案手续后开展招生宣传。
3、招生院校组织面试或相关职业素质和能力测试考核。不组织入学测试考核的招生院校对报名学员进行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