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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道101线沙河至台上段公路收费站和收费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道101线沙河至台上段公路收费站和收费标准的批复
(2008年3月10日 川交发[2008]10号)


巴中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S101线沙河至南江段站点设置暨南江至台上段实施部颁行业标准的请示》(巴市交[2008]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省道S101线沙河至台上段118公里,经省政府办公厅川办函[2004]76号文同意,省交通厅、财政厅和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107号文批复,纳入巴中市政府还贷公路“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实施,设林家坝、断渠、桃园3个主线收费站。为昼满足《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关于收费站间距的规定,同意调整S101线沙河至台上段收费站设置,即:将林家坝收费站(K461+870M)迁移至洛坪(K442+520M),并更名为皇柏林收费站;保留断渠收费站(K471)和桃园收费站(K540+100M)。

  二、省道S101线沙河至台上段118公里按总颁车辆分类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

                                    单位:元/车·次

┌────────┬──────┬──────┬──────┬──────┬──────┐
│车型      │  一类车  │  二类车  │  三类车  │  四类车  │  五类车  │
│标准      │      │      │      │      │      │
│站名      │      │      │      │      │      │
├────────┼──────┼──────┼──────┼──────┼──────┤
│皇柏林收费站  │  5.00  │  10.00  │  15.00  │  20.00  │  25.00  │
├────────┼──────┼──────┼──────┼──────┼──────┤
│断渠收费站   │  6.00  │  12.00  │  18.00  │  24.00  │  30.00  │
├────────┼──────┼──────┼──────┼──────┼──────┤
│桃园收费站   │  6.00  │  12.00  │  18.00  │  24.00  │  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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