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石家庄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单位的通知
(石政办函〔2008〕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机构改革后,政府职能部门、人员进行了相应调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部分委员单位、职能、人员等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同时,新时期民族工作形势越来越复杂,我市的民族工作任务越来越艰巨。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整合社会力量,全面做好我市的民族工作,市政府决定对石家庄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进行调整,委员单位由原来的34个调整为27个。调整后的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
蒋洪江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
杨智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书军 市民宗局局长
委员:
张联军 市民宗局副局长
唐朔初 市发改委调研员
马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英才 市科技局副局长
刘瑞山 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志卿 市财政局副局长
武瑞琪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建强 市统计局副局长
罗志卿 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范振鹏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增喜 市建设局副局长
底增勇 市交通局直单位党委书记
李建军 市农业局副局长
韩文波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贾彬 市林业局副局长
田振堂 市水利局副局长
何文昌 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康顺京 市商务局副局长
尹和群 市文化局副局长
甄继革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进忠 市体育局副局长
葛金平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胡志国 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刘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杜瑞行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辛绍春 农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
赵合庆 市农村信用联社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宗局,主任由张联军同志兼任。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促进全市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加强联系、互相沟通,及时了解掌握民族工作情况,对做好民族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