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8〕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三日
  石家庄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目录
目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和相关机构职责
  2.1 组织体系
  2.2 市安委会职责
  2.3 市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2.4 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3.2 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指挥和协调
  4.3 紧急处置
  4.4 医疗卫生救助
  4.5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6 群众的安全防护
  4.7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8 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
  4.9 新闻报道
  4.10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5.2 保险
  5.3 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意见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4 监督检查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公众信息交流
  7.2 培训
  7.3 演习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8.3 预案解释部门
  8.4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