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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清明节期间祭奠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3.后勤保障组联系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4.向指挥部报告;

  5.消防车辆到场扑救明火;

  6.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1.个别人员制造事端的,由接待工作人员迅速报告指挥部,联系公安部门和市清明节群众祭祀接待工作临时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妥善处置;

  2.个别人员传销骨灰格位的,由治安组联系工商、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发生与家属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治安组要联系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八)在祭奠重点地区聚集上访人员时:

  1.治安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祭奠现场;

  3.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清明祭奠高峰日每天早7:30至晚6:30,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其他时间由市民政局安排值班,代指挥部行使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二)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物资储备调集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各项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要保证监控系统启动;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各种勤务车辆(消防、救护)、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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