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
(东府办函〔2008〕5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十日
200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2008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
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不断开拓创新,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打造阳光政府,为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提供优良的政务环境。主要工作如下:
一、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
由市府办、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市信息办、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负责,有关单位配合。
(一)继续抓好《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的编发工作。改进发行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刊物的作用,在政务公布版开设专刊,深化公开内容。
(二)推进网上政务公开。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等服务范围,积极开展在线问答、举报或投诉等活动,建立互动式政务公开平台。继续办好东莞阳光网的“东莞政务”栏目,把市档案馆、东莞图书馆作为公开政府信息查阅的场所,为市民查询政务信息提供一个最便捷的平台。
(三)加快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还没有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镇(街)和部门要因地制宜地实现集中办公,方便群众办事。
(四)将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有关单位的行政审批绩效测评结果定期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调整《东莞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内容目录(2008年)》和《东莞市各镇(街)政务公开内容目录(2008年)》,并以市府办名义发至各镇(街)、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