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全力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清明祭祀活动的管理和服务指导,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服务工作,合理调配人员,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服务人员定岗定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各个环节正常运转。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保护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要根据条件增设便民服务项目和网点,开通服务监督电话,设立接待咨询点,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向群众宣传安全祭祀常识。要主动邀请消防、安全监督等部门加强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安全检查,完善安全保障设施,及时堵塞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引导群众有序地开展祭祀活动。
公安部门负责防范和制止治安案件发生,防范敌对分子和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在发生治安案件后及时联络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案件,保证祭奠活动顺利进行。突发事件发生,灾害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奠家属和工作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
交警部门负责正常秩序下的交通疏导和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疏散祭奠车辆,疏通安全通道,防止交通阻塞。
消防部门要切实做好消防物资储备。负责防火安全监督和现场消防车的配置及火灾的扑救工作,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交通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客运车辆调度,合理调整通往重点祭祀地点的班次密度,以满足祭祀群众出行需要。
林业部门要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入山人员管理,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巡山护林工作,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安监部门要对祭奠地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调应急救援和指导监督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对丧葬物品摊位管理,销售摊位不得经营封建迷信用品以及违禁用品,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罚款。
宣传部门要从正面进行积极引导,大力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宣传殡葬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和文明祭祀的宣传工作,营造清明祭祀活动的良好氛围。
城管部门负责公墓、殡仪馆周边及其他祭奠地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违章占路、无照商贩的管理与处罚,保证祭奠环境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