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落实,市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水利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严厉打击各类商业欺诈
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力度。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种子、农药、兽药、化肥农资等领域和地方媒体、手机短信等媒介为重点,加强对广告的监管,完善和落实广告审查、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媒体广告发布责任制,强化审查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重点整治房地产信息广告和致富信息广告。打击非法行医和地下黑血点、黑血站。打击投资、招商、外贸、加工承揽、旅游、中介服务、农副产品订购、商业促销、汽车和商品房交易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负责落实,市卫生局、广电局、商务局、公安局、物价办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坚持不懈地打击传销活动
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与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深入广泛宣传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法规政策,增强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并积极配合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自觉性、主动性;开展无传销社区(镇、村)和学校活动。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查处违规招募、培训、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负责落实,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加强价格市场秩序的监管
全面落实国务院元月四日召开的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四措施”电视电话精神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严厉打击当前市场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扰乱企业经营秩序、影响人民生活和消费环境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主体价格。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制止少数企业串通涨价、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现象。
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办牵头负责落实,市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八)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着重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违法行为。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执法宣传月”等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围绕知识产权大案、要案的查处,进一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增强公民以及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县区政府的责任,开展区域联合执法,完善举报投诉的受理、转交办理、跟踪监督、情况汇总等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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