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单位要根据《2008年信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抓好、抓紧、抓出成效。
(四)加大查处力度
对大案要案,尤其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严厉打击。要排除阻力,按照“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源头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对涉案人员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和参与制假和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的要求,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做到不“护短”,不留死角。对监管不力、执法不力或渎职的,要追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大案要案、有影响的案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公安、监察部门要及早介入,配合办案。
(五)增强协同作战的合力
各级单位要树立整体作战观念,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优势,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合作,既单独执法,又联合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要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制定整体工作计划和具体的整治方案,确保各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六)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区域性问题的整治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各县区和市直各成员单位要将每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市整规办,并注重总结和上报工作中成功经验和好做法。通过大力宣传,及时反映全市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七)加强整规机构建设
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集中培训、经验交流,考察学习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整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县(区)整规工作要充实工作人员、落实专项经费和必备的办公设施,把县(区)整规机构、人员、经费、场所“四落实”全面落到实处。市整规办将对各县(区)“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八)开展争创先进整规办活动
各县(区)要根据市整规办《关于转发省整规办〈关于开展创先进整规办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信整规办)〔2006〕08号)文件明确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落实省、市整规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目标责任制,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增强工作动力,激发工作活力,积极开展争创先进整规办活动,推动整规工作的开展,开创整规工作新局面。年底将依据各县(区)争创先进整规办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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