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企业为主体,建立产学研联合的长效机制
在自愿平等、权责统一、互惠共赢的原则基础上,以泸州优势产业科技攻关、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为重点,通过技术入股、联合开发、委托开发、技术外包、技术转让、知识产权许可、共建研发基地或中试基地等形式,形成权责明确、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学研联合长效机制。具体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合作开发。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提出技术攻关、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委托高校、科研院所研究开发或联合开发,以项目为纽带,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技术、信息优势和企业的资金、管理和市场优势。
(二)联合建立技术开发机构。鼓励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中,引入企业的资金和管理模式,建立面向市场的技术开发中心;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直接进入企业,成为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或联合建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中心、重点实验室。
(三)联合建立中试基地。由企业出资,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建立中试基地,将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在中试基地进行孵化和工艺中试放大,再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并逐渐产业化,以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度,降低市场风险。
(四)组建股份制科研经济实体。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由企业出资,高校或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入股,或共同出资创办集研究、开发、生产、服务于一体的科技型企业。
(五)独资设立科研及生产性经济实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到泸州设立研究开发机构或科技型企业,就地转化科技成果。凡在我市设立科研机构或经济实体,可按规定在土地、税收、引进设备等方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
(六)人才交流与培养。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集中的优势,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人才和智力流动。鼓励企业和高校共建博士(后)工作站、工程硕士教学点和实训基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一线人才需求的对接。发挥高校的教学和培训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将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选送到高校进行先进技术和管理培训,聘请高校教师承担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七)建立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通过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有效参与和协调,紧紧围绕我市优势产业,组织有良好合作条件和合作关系的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自愿结合的基础上,签订责、权、利明确的长期合作协议,建立紧密结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联盟要以提升集成创新能力和综合研发水平、培育支撑产业为目的,选择有关联的项目群,进行综合性、产业化联合研发,最终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好市场前景、优势互补的系列化技术成果和产品。积极鼓励更多的、更灵活的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和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合作方意愿的合作模式的创新。
四、建立产学研联合的政策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