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大打假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严肃查处印制和使用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坚决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行为。
(五)由市商务局牵头,工商、畜牧、卫生、质监部门配合,继续狠抓生猪肉品质量管理。
1规范全市生猪屠宰行业。按照“扶大撤小”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审核,取缔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认真组织好新设生猪定点屠宰场的验收工作,提倡两个或多个县联合建设生猪定点屠宰场,防止生猪屠宰无序经营,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场依法依规依标准建设和运行。
2继续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一是实行执法人员驻场制度,向生猪定点屠宰场派驻监督员,跟班作业,现场监督企业屠宰行为。二是继续推行档案管理制度,督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屠宰和检疫检验纪录,确保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100%。三是加大肉品品质检验力度,重点检查肉品水分、重金属残留、农兽药残留、瘦肉精和胶类物质等。
3加大对私屠滥宰黑窝点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市场的巡查,对私屠滥宰行为要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六)由市卫生局牵头,工商、质监、食药监、公安等部门配合,加大对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消除饮食安全隐患。
1继续深入开展中小餐馆整治行动。在巩固已经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中小餐馆的食品卫生整治工作,依法取缔无证照餐馆,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彻底解决餐具消毒设施不完善、制度不落实问题,提高全市中小餐馆整体卫生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
2大力推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扩大餐饮业、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范围,力争年内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餐馆食品卫生量化A、B两个等级的评定率达到60%以上。
3加强散装食品卫生管理。严格落实《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范市内专售食品商场、大中型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实行防尘销售和包装销售,确保散装食品卫生安全。
六、具体措施
1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建立并严格实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食品市场巡查、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食品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检验监测等行政执法制度;对食品加工企业实行巡查、回访、监督检查和预警等监管措施及公告、整改、复查、处罚等处理措施;建立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索证索票、质量承诺、协议准入、食品退市等企业自律制度;严格落实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