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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5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自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该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林念修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振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方方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 员:潘文峰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汪春伟 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于娃宪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蒋克昌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黄世勇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周兆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志勇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张剑波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黎 敏 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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