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各级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管专职、兼职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使每个安全生产监管干部掌握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能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
3.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和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市有关单位做好外来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4.积极开展本辖区2008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丰富,注重实效。
5.积极参与、配合粤港澳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咨询日等全市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继续组织开展2008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和企业安全生产电视培训活动,提升企业生产安全水平。
(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重点。
1.安监部门。进一步加大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宣传《
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条例》、《
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各类工矿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煤矿山和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继续推进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公安部门。一是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切实做好春运和“五一”、“国庆”等节日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借助新闻媒体,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全面增强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宣传氛围。二是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要以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消防科技知识以及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等五个方面宣传为重点,开展全方位的消防安全宣传,以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基地为依托,打造立体式宣传格局。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新闻媒体、群众等社会力量和资源,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消防培训、宣传队伍培训和宣传奖励机制。并且,要整合资源,完善独立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三是以民爆器材、烟花爆竹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开展民爆器材、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