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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节能减排“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3、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适时调整我市“鼓励、限制、淘汰”类产业指导目录,促进低能耗、低污染的行业发展。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在建设项目方面有关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准入标准,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领域,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外资项目,促进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升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提高加工贸易准入门槛的政策规定,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4、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水电,巩固发展火电,争取发展内陆核电,至2010年水火电总装机容量达400万千瓦左右,力争建成全省重要电力基地之一。水电:我市水力资源较丰富,全市可开发小水电装机容量132.35万千瓦。“十一五”期间,全市规划新建小水电站工程95宗,装机容量14万千瓦;小水电站技改工程39宗,装机容量5.46万千瓦。重点是加快大埔茶阳水电站(装机容量2.4万千瓦)、丰顺韩江东山水利枢纽(装机容量7.5万千瓦)、五华合江电站(装机容量0.72万千瓦)建设步伐。力争2010年全市建成水电装机容量突破100万千瓦。加快五华抽水蓄能电站首期(装机容量120万千瓦)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火电:加快梅县宝丽华荷树园电厂二期2×30万千瓦机组项目建设步伐,确保2008年全部建成投产。实行“上大压小”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快粤电集团大埔电厂2×60万千瓦机组项目、梅县宝丽华荷树园电厂三期2×30万千瓦机组项目和兴宁煤矸石电厂2×30万千瓦机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十一五”期间立项开工建设。核电:继续配合做好内陆核电厂址资源调查、勘探、规划工作,积极推进韩江内陆核电建设,争取韩江内陆核电项目落户梅州。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水电、沼气、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强资源调查评价。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农民为主、自建自用”的原则,促进全市农村沼气的健康快速发展。力争到2010年,新建沼气池17.5万个,全市农村使用沼气达22万户以上,农村沼气覆盖率(即使用沼气农户占总农户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加强龙丰垃圾填埋场沼气回收和能源利用项目的运营管理,促进资源再生利用。

  5、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粤府〔2005〕1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旅游、文化、传播媒体、信息服务等市场潜力大、耗能低、污染少的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工业协调发展,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完善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高技术产业发展,提高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

  (二)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1、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余热余压利用工程。鼓励日产2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中装设纯低温余热发电装置,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

  电机系统节能工程。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电动机、稀土永磁电动机;在电力、建材、铜冶炼等重点耗能企业进行高效节能风机、水泵、压缩机系统优化改造,大力推广变频调速自动化系统控制技术,提高电机运行效率。

  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在火力发电及建材行业等重点耗能企业推行能量系统优化,即通过系统优化设计、技术改造和改善管理,提高能源系统效率,降低企业综合能耗,提高市场竞争力。

  建筑节能工程。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加大建筑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推广使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对既有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加大既有宾馆、饭店的综合节能改造。加快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户自用沼气。

  绿色照明工程。建立绿色照明的长效机制,推动照明新技术、新产品、新型照明的发展。推广稀土节能灯等高效荧光灯类产品、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及电子镇流器,减少普通白炽灯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压汞灯,实施照明产品能效标准,提高高效节能荧光灯使用比例。加快对城市景观照明、写字楼、公用设施等进行高效节电的系统改造。用高效节能荧光灯替代白炽灯,高效大功率自镇流紧凑型荧光灯代替汞灯,用发光二极管(LED)代替交通信号灯中的白炽灯,用节能型镇流器代替传统镇流器。

  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开展政府机构节能,不仅可以降低政府机构能耗,节约行政支出,而且通过政府自身带头节能,推进全社会节能工作的开展。重点是政府机构建筑物及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按照建筑节能标准改造的政府机构建筑面积达到政府机构建筑总面积的20%,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以上。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实施公务车改革,带头采购低油耗汽车。初步建立政府机构的节约资源制度、标准体系、投资管理体系和组织协调机制,逐步建立节约资源的量化管理体系和信息管理平台。

  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立严格的节能监管制度和体系,明确节能执法主体和机构,通过更新监测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服务新机制等措施,强化主要耗能行业节能监测中心能力建设,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测(监察);推动能源管理市场化服务机制,加强节能中介机构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2、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各县(市)要以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严重区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收集管网建设,强化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梅州城区江南污水处理厂应于2008年上半年前完成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工程建设;兴宁市污水处理厂2008年投入正常运行;梅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污水处理厂应加快建设进度,并于2008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平远县、五华县污水处理厂在2008年动工兴建,2009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十一五”期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5万吨/日,实现削减COD0.52万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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